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补选规定 - 因独立董事问题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不得晚于召开前3天,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0] - 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每1名委员最多接受1名委员委托[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1]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12]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13] 制度生效 -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