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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药控股(000950)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重药控股重药控股(SZ:000950)2025-07-11 21: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9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8184696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2818469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处理[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24]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违法违规提供担保[28]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重大交易事项时,交易涉及指标需占上市公司相应指标50%以上且部分有绝对金额要求[3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5]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79]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十五项职权[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0]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1]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7]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8] - 公司当年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111] 其他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需按期换届[65] -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委工作经费,一般按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65] -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等作出决定[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