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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6033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龙杰苏州龙杰(SH:603332)2025-07-13 16:15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召集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8]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11] 通知时间要求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会议变更规则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自行召集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股东权利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19]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19] 决议公告内容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21]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决议撤销请求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