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6033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六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应在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主持[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审议重大关联交易(日常除外)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1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一般书面表决[22]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3]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部分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6]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先通知审计草案,决议后要正式报告,再决议其他事项[29]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安排需事先告知[32]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内容多项[33]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异议可说明[3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37] - 董事会会议档案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