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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章源钨业章源钨业(SZ:002378)2025-07-14 16:15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 独立董事不符要求或两次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5]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6] 信息披露与文件移交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两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6] - 离任人员离任生效后5个工作日向董事会移交文件[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9] - 董事和高管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审计与追偿 - 审计发现问题公司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报告[15] - 因未履行承诺致公司损失,可追偿离职前3年奖金等收益[13]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与新规定冲突按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