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源钨业(00237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细则通过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7月1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请董事会批准[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资格并提建议[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资料保存与细则生效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0]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