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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章源钨业章源钨业(SZ:002378)2025-07-14 16:1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或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6]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7]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关注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等内容[18] - 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中介机构[19] 审计监察部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 其他 - 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1] - 细则与新规定冲突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