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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章源钨业章源钨业(SZ:002378)2025-07-14 16:1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9] 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 连续任职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补选与解除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6]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9][20]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5] - 会议资料应按时提供且保存至少十年[26]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相关费用[2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津贴与监管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7] -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