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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章源钨业章源钨业(SZ:002378)2025-07-14 16:15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于2025年7月1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6] 交易审议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除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9] 表决回避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15]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依协议交易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18] - 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履行程序,超出预计金额需及时处理[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标的交易,按累计原则适用规定[18] - 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19] -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此前已签协议可披露后免审议程序,新关联交易按规定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