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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章源钨业章源钨业(SZ:002378)2025-07-14 16:15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审议通过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 审计监察部设置 - 审计监察部设专职审计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5]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审计流程 - 审计监察部实施审计应提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12] - 审计工作以业务环节为基础,涵盖销售、采购等与财务报告相关业务环节[10] - 审计中可根据需要抽调人员、联合部门或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9] 问题报告与处理 - 审计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1] - 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对审计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监察部提书面意见,审计监察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答复[21]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监察部报告对财务报告相关内控出具年度自评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自评报告形成决议[23] -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针对涉及事项做专项说明[2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评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报告(如有)[24] 奖惩措施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审计监察部提建议由公司表扬奖励[26]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监察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6] - 审计监察部对拒绝提供材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向董事会提处分和追责建议[26] - 审计监察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私等行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