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源钨业(0023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7]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两交易日内报告公告[8] - 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交易日内披露[8] - 因离婚拟分配股份需及时披露,双方持续共同遵守制度规定[9] 信息申报与公告 - 应在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交易日内公告[10] 买卖限制 - 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0] - 买卖股份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11] 增持规定 - 拟增持股份应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未披露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需披露后续计划[12] - 增持计划公告应包含已持股数量及占比等多项内容[1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六个月[13] - 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4] - 定期报告发布时未完成增持计划需披露实施情况[15] -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前不得减持股份[21] 其他规定 - 股东因特定原因减持股份适用《第18号指引》相关规定[16] - 大股东、董事、高管收到处置股份通知两交易日内披露公告[16] - 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7] - 持股变动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