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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智能(6036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泰禾智能泰禾智能(SH:603656)2025-07-14 17:3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