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4月2日获批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339.86万元,股份总数为15339.86万股[2][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2] - 股东对违法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违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遭拒或30日内未提起可自行起诉[2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的事项[3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多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73] - 董事会可行使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25%以内的资金、资产运作及重大合同审批权[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董事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召集和主持[7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00]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有条件可中期现金分红[10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2][11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0]
健民集团(600976)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