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0027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7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含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并提交报告[7]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审机构[7]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7] 审计委员会决策流程 - 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9] - 会议对报告评议后将书面决议呈报董事会[15]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定 - 例会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至少一次[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22] - 会议资料和记录至少保存十年[20] - 审议关联交易时,无关联委员相关要求及决议条件[22]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7] - 可多种方式开会和表决[20]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应提交授权委托书[20] 其他 - 内审部门为决策提供书面资料,成员可列席会议[14][20]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0] - 工作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