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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300078) -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思创医惠思创医惠(SZ:300078)2025-07-14 1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4月12日核准发行1700万股,4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17,872,230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117,872,230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8]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8] - 未被通知股东自知道或应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1年内未行使则消灭[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30] - 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维权[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特定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8] - 部分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8][39]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43][4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 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8] - 召集人应提前通知各股东,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48][4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0]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5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1/2[6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6]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撤换[72] - 董事辞职或被解任生效时间及相关规定[73][74]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和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董事承担责任[74] 重大交易与担保 - 重大交易需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标准[79]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并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1] - 对外担保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不少于全体董事二分之一[81] - 提供财务资助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特定情况需股东会审议[81] - 关联交易超一定金额需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83]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 - 4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02][103]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107] - 公司分配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相关规定[107][108]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规定[110][11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8] - 公司通知送达日期规定[1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2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规定[124][12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9] - 控股股东定义[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