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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海利得海利得(SZ:002206)2025-07-07 20:16

信息披露指定渠道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为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网站[2]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39] -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55]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60]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和中期报告,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3][14] - 年度和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16]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31] 特殊情况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处理[19]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2][2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8]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0] 临时公告披露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提请审议后披露[32][33] 重大信息处理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必要时组织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35] 制度执行与资料保管 - 董事会每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自查制度执行情况并在年报披露[43]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信息披露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45] 保密与特殊披露 - 相关人员对应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7] - 保密信息提前泄露致损,责任人员需赔偿,收益归公司[49] - 符合条件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情形下及时披露[51] 内部审计与档案保存 - 内部审计机构在定期报告发布前十五日完成财务报表内审[55]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7] 其他信息 - 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在浙江海宁[64][65] - 投资者专线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分别为0573 - 87989889、0573 - 87762111、002206@halead.com[65]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66] - 公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