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 华 都(00226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新华都新华都(SZ:002264)2025-07-07 18:3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负责拟定标准程序,遴选审核人选[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过半数通过[10] 其他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11] - 规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3] - 规程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