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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华 都(002264) - 独立董事制度
新华都新华都(SZ:002264)2025-07-07 18: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