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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华 都(00226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新华都新华都(SZ:002264)2025-07-07 18:31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 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 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可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 公司承担。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