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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华 都(00226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新华都新华都(SZ:002264)2025-07-07 18:31

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董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与运作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6] - 下设工作组负责资料、会议筹备和决议执行[4] 会议规则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按需召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1] 其他 - 会议资料保存十年[12] - 规程自董事会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