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华 都(00226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千股可全转[3]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4] 减持及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实施完或未实施完需二日内报告公告[5] - 新任、信息变化、离任董事和高管需二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5]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需二日内报告公告[7]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披露[7]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