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华 都(00226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6][7] 人员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8] 工作开展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2] 会议召开 - 公司需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3] - 公司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4] 投诉处理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并完善处理机制[15]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公司与调研机构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8] - 公司应就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并建立事后核实程序[19] 信息交流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并谨慎发布信息[21]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2] - 公司应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23]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6] 活动记录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9] 遵循原则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等原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