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002802) - 洪汇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洪汇新材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 召集人、股东与会方式等事项外,还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载明了参与网络投票 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洪汇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世 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