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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元信托(60081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撤销监事会的公告
建元信托建元信托(SH:600816)2025-07-11 18:15

章程修订 - 2025年7月11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撤销监事会等议案[1] - 修订《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和监管局核准后生效[2] - 《公司章程》核准生效后撤销监事会,由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承接职责[2] 股份相关 - 公司成立时普通股总数9755万股,社会公众股5000万股,现股份总数9844448254股[9]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0]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主要股东指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等的股东[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8]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等[2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董事、监事等[2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至十一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53] - 董事会决定核销一百万元以上且对当期损益影响超10%的资产[54]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59]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六个专门委员会,如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等[66] - 战略委员会由3至7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66] - 提名委员会由3 - 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74]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4] - 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达注册资本20%可不再提取[7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80]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公示,特定情形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83] - 清算组应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公告[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