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与关联人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规定执行[1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以出资额为交易金额适用审议规定[11] - 公司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以涉及金额为交易金额适用审议规定[12] - 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交易金额适用审议规定[12] - 公司进行特定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适用审议规定[12] - 日常关联交易需根据总交易金额提交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2]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16]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等原则执行[17] - 关联交易可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定价方法[17]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现金出资且按比例确定股权可免股东会审议[26] - 同一自然人任独立董事且无其他关联情形,交易可豁免审议和披露[27]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超50%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东来技术(68812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