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林生物(688319)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 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 第三条 在股东会上采取累积投票制拟选举或变更董事的,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 事的选举是否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 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 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