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服务(0021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 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