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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中天服务中天服务(SZ:002188)2025-07-14 20:01

董事选举规则 - 股东会选两名或以上董事,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时用累积投票制[3] - 选独立董事,股东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乘应选人数[9] - 选非独立董事,股东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乘应选人数[9]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选票弃权[12]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无效[11] - 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有效,差额视为放弃[12] - 董事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当选[13] - 获超二分之一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多者当选[14]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进行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下次股东会另选[14]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对未当选者二次选举,仍未达要求两月内再开会选缺额董事[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