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得医疗(83227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制度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待股东会审议[2] 制度适用情形 - 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等特定情形[4] 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表决权按股份与拟选董事人数乘积计算[5] - 选票投票权总数有规定,超量按不同情形处理[5] 当选规则 - 按得票从高到低选董事,当选需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半数[5] - 得票相同、不足等情况按不同情况处理[6] 生效时间 - 实施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