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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得医疗(83227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鹿得医疗鹿得医疗(BJ:832278)2025-07-14 20:31

会议与人员管理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董事会秘书空缺,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并3个月内确定人选,指定前由董事长代行[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备最新资料[6]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承诺书并报备,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股除外)5个交易日内更新提交[8]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4]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时报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4] - 业绩快报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同比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说明原因[15]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5]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关注[16] - 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有相关规定[16]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披露修正公告[17] - 业绩预告本期财务数据区间变动幅度一般不超30%,最大不超50%[17] 重大事件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2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属重大事件[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29] 其他披露规定 -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按规定披露文件[21] - 定期报告差错或虚假记载按规定及时披露[23] - 临时报告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董事会发布[26]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通知[36] - 股东会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决议公告[3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一定标准应披露[40] - 公司提供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41]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影响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31]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成交金额达一定标准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47]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及时披露[50]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48]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并在有效期内召开股东会审议[51] -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披露转增金额是否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51] - 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异常波动报告,无法披露则申请停牌[54] - 每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需就超出部分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44] - 终止实施权益分派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终止原因和审议情况[53] - 未能按期实施权益分派,董事会于期限届满前披露致歉公告并说明原因及后续安排[5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及时通知并披露[54]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披露相关情况[5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8] - 大股东等减持股份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58]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总资产的30%及时披露[61] - 变更证券简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全称经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审议[63] - 发生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披露风险提示公告[63] - 董事会正式聘任、解聘董事会秘书或其辞职,2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66] 信息保存与人员职责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公告保存期限为10年[85][86] - 关键人员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报备相关信息[8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财务经营情况等[66] 定义相关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对股东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92]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包括为持股50%以上控股股东、可实际支配表决权超30%等[93] - 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等的公司[93]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多种情形[95]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97]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另有规定除外[92] - 办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双人操作,设置经办与复核人员[8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解释权、修改权属董事会[103] - 2025年7月14日发布该制度相关内容[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