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召开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等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6][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会议变更与投票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8]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主持人[2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表决规则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29]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2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决议类型与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3]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需特别决议通过[35]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由普通决议通过[34]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6] 规则修订与生效 - 国家法律修改等情形下董事会应修订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42]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42]
久之洋(3005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