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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看科技(6885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思看科技思看科技(SH:688583)2025-07-15 18: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至少占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7] - 过往任职因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提名[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相关人员不得担任[11] 各委员会独立董事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8]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8] 提名与连任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5] 履职与解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公司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7]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1]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4] 专门会议 - 公司每年至少开一次,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全体一致同意不受限[25]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5]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5]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公司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获资源和专业意见[29] - 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证监会和交易所[31] - 公司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6] - 发现重要事项未提交审议等应尽职调查,必要时聘中介专项调查[33] - 应保证时间现场检查,发现异常报告董事会[38] - 被公司免职且理由不当等及时报告交易所[34]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34][3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实施,修改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生效[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