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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捷智能(6884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科捷智能科捷智能(SH:688455)2025-07-15 21:3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4]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6]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10]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15]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行为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有董事回避致出席无关联董事少于三人,表决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17] 决议相关 - 不同决议冲突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18]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议案[1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1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20]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20] 决议公告及执行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1]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1]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2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