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捷智能(688455)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董事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 - 股东会累积投票选董事,独董与非独董选举分开进行[3] - 股东所投投票权数不得超实际拥有数,超量有两种处理情形[3] 选票及当选规定 - 选票上出席股东实际使用投票权数≤拥有总数,选票有效,差额视为弃权[4] - 公司累积投票制仅对同意票累积,无反对、弃权票[4] - 候选人得票数达出席股东所持未累积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确定董事人选[2][5]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或以上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相等且最少,超规定人数需再次选举[5] - 一次投票选出董事达规定条件,独董人数不足规定对未当选候选人再选[5] 其他规定 -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的董事不实施交错任期制[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市后施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