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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捷智能(6884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科捷智能科捷智能(SH:688455)2025-07-15 21:31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任期届满前可辞职,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2] - 不符任职条件应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职权与职责 - 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17] - 应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等职责[15]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修订需股东会批准[36] - 与国家后续规定不一致按后者执行并修改制度[36] 财报日期 -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报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