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捷智能(6884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1 / 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规范独立董事行为,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捷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