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提议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7] 投票时间与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0] 股权登记与会议变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自行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9]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特殊事项决议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或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董事选举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普通决议需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赞成,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36] 会议主持规则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6] 股东质询与征集 -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可就议案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质询,董事、高管应在不违反信披要求下答复[27] - 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9] 表决票处理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42] 计票监票安排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42] 决议公告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4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43] 会议记录与规则生效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5]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也需股东会审议批准[48]
科捷智能(6884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