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尔新材(30023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 及《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与行为,规范 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职权、职责、权利 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