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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30023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开尔新材开尔新材(SZ:300234)2025-07-15 21:31

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新董事候选人[5]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董事任期与义务 - 董事任期三年,从股东会决议通过起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7] - 董事保密义务在任职结束后仍有效,直至特定情形解除[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超董事总人数二分之一[13]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9] 董事辞职与补选 - 董事辞职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2]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6][13]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一次在上半年[2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3] - 非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经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2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亲自或委托代表出席方有效[2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6] 其他人员规定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8]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1] - 董事会秘书应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32] - 董事会应聘任董事会秘书一名及证券事务代表一名[30] - 证券事务代表应具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在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行职责[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