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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股份(8326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方盛股份方盛股份(BJ:832662)2025-07-15 21:17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相应条件[11]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1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8]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9]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及时披露理由[19]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9][2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行使情况[24]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独立董事会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应制作会议记录[2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4]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6]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3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6]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6]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36]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36]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