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股份(83266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 子公司定义 - 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4] 人员管理 - 公司结合情况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人选由经理决定[7] - 公司可在年末对子公司人员履职评价并提出考核方案[9] 财务管控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向母公司报告情况,母公司财务部实施管理控制[11] - 公司定期分析子公司报告,委托审计财务报告[12] 规划决策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母公司战略和规划,投资决策要制度化[14] 审计监督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子公司应配合[17] 信息管理 - 公司实行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子公司应及时报告信息[19] - 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指派专人负责[2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规定适用相关法规和章程,抵触时以法律为准[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制度发布主体为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于2025年7月15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