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股份(83266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7] - 暂缓、豁免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8] - 可采用代称等豁免披露,有泄密风险可豁免临时报告[8] 后续流程 - 暂缓披露应在原因消除后说明情况[11] - 需登记豁免方式等,涉商业秘密登记更多事项[8][9] - 报告期内涉商业秘密材料十日内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9] - 特定信息处理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保管[10] 职责分工 - 董秘组织协调,证券事务部为日常部门[15] 材料保存 - 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