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股份(83266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方盛股份方盛股份(BJ:832662)2025-07-15 21: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董事会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关联方[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除担保)、与关联法人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除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与关联方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除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反担保[18]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8] 信息告知与披露 - 公司董事等应将关联方情况及时告知公司[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关联交易信息披露[20] 回避表决与决议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出现争议分别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董事会临时会议过半数决议决定[23][24][25][26] - 关联事项决议须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超半数通过[27] 实施与变更 - 经批准的关联交易,股东会批准的由董事会和经理实施,董事会批准的由经理实施[29] - 关联交易合同变更主要内容需原批准机构同意[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