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9]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 募投项目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2] -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12个月[13]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4] 资金使用公告与计划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公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等内容[14]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应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5] 协议签订与账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8]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8] 节余资金使用规定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及保荐人同意方可使用[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但不低于5%,且不低于500万,经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同意方可使用[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7]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保荐人同意[19] 资金使用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和超募资金使用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公告[24]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4] - 保荐人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一次[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25]
乐惠国际(60307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