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股份(60303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子公司股权与治理 - 公司在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持股超50%或可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2] - 子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审批[7] 子公司财务与经营管理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财务中心会计部经理提名,母公司审核同意,更换需经母公司同意[11] - 子公司应及时报送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等,会计报表接受审计[11]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4] - 子公司应及时编制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14] 子公司交易与风险控制 - 子公司特定交易事项需提交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5]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出借资金及提供担保等[15] - 子公司融资需公司担保,须提前报送材料并经审核批准[15] - 原则上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拟实施需经公司审议批准[16] 信息管理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承担信息报告义务[18] - 各公司应在信息发生当月最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母公司证券部备案,重大事件半小时内通报董事会秘书[20] 审计与考核 - 公司设审计部对公司进行审计监督[22] - 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公司每年从收入、净利润等方面考核[25][26] 责任与制度 - 子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履职不当,公司有权处罚并要求赔偿[25] - 特定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损失诉讼[25]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依新规定修订[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经审议通过后实施[28] 信息管理归口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管理归口部门,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代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