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股份(60303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12] - 年度报告需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信息且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中期报告记载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1][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信息披露范围 - 公司应披露可能影响核心竞争力等风险因素及行业和经营性信息[12]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多种情况需披露[16][17][18] 披露程序与责任人 - 定期报告披露程序包括相关人员编制、董事审阅等,临时报告披露程序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编写初稿等[22]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4] 信息管理与保密 - 董事等签署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等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公司董事会与各层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签署责任书及与信息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34]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对财务内控进行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7] - 公司信息被认定为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属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