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此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捐赠遵循自愿无偿、权责清晰、量力而行、诚实守信的原则。 未按本制度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不得将公司 财产以任何个人或其他单位的名义进行捐赠或对外公开承诺捐赠。经批准的捐赠事项, 要切实履行捐赠承诺,以免影响公司形象及声誉。 公司对外捐赠应考虑自身条件、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若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 存在捐赠后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不得对外捐赠。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类型及受益人 第四条 公司可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 1.现金; 2.固定资产; | 第二章 | 对外捐赠的原则 1 | | --- | --- | | 第三章 | 对外捐赠的范围、类型及受益人 1 | | 第四章 | 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2 | | 第五章 | 附则 3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 公司对外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