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7-18 17:31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此规则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规则尚需经公司 2025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化运 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依法科学决策水平,规范董事会的组成、职责、 权限和运作程序,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 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 上市规则》")(前两者合称"《上市规则》")、《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1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向股 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在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 务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