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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18 17:31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此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第二章 | 责任的认定与追究 . | | 第三章 | 责任追究的形式 | | 第四章 | 图: | 第五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 按照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与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 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 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 水平,落实年报信息披露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