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合法权益[6]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7][38]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沟通渠道、稳定投资者基础等[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10] 服务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服务对象包括大机构、中小、在册和潜在投资者[11]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13] 沟通渠道与方式 - 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13] - 公司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法定信息[14] 会议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需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工作规范 - 公司应做好股东会组织工作,与股东充分沟通[17] - 公司应在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2]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6] - 公司应在每次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文件[33] 人员职责与素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28]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29]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知识结构良好等素质[31]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32]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32] 其他要求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在受到处罚等情形时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34] - 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处理互动易信息[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抵触时按国家法律等执行并修订[36]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