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为主要负责人[6][53]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责任[55] - 董事长对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负有责任[55] - 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6]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8][9] - 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9] 特定对象沟通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13]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3] 报告编制与公告 - 编制招股说明书等应符合境内外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规定[17] - 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核准/注册/备案后,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1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并披露,年度业绩公告应在3个月内完成并披露[23] - 中期报告和中期业绩公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并披露[2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完成并披露,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23][24]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10项内容[26]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7项内容[27] - 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3项内容[29]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属于重大事件[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3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属于重大事件[34]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32]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及高管知悉重大事件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35] 其他披露要求 - 涉及收购、合并等行为致公司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38]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公司应了解情况并澄清[38] 信息披露程序 - 重大信息报告、流转、审核、披露有详细程序[42] - 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有各自的草拟、审核、通报、披露程序[45][46] 股东披露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时,应主动告知并配合公司披露[51] - 持股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52] 监督与处罚 -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办法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改正重大缺陷并按需修订制度[69]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罚[66] 办法相关 - 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71]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2]
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