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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002821) -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政策》
2025-07-18 17:46

董事提名 - 超1%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前十天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16] - 超10%表决权股东可要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名董事[16] - 股东提名期间不少于七天,起止日期有规定[16] 评估与通知 - 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评估董事候选人需考虑多项准则[7] - 提名通知需包含候选人及提名股东相关资料[17][19] 政策相关 - 政策摘要应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21] - 提名委员会定期检讨董事会架构及本政策[21] - 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27] 责任承担 - 甄选并委任董事最终责任由全体董事承担[5]